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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加:公告本公司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臺灣臺北地方北院木105司執

助木字第1255號函,債務人陳OO聲請本公司應給付新台幣5,000仟元,並按年息6%計

算相關利息及強制執行程序費用。

2.事實發生行號登記查詢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日:105/01/12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緣聲請人陳OO持有宇加科技簽發本票乙紙,金額新台幣5,000

仟元。經聲請人向相對人提示未獲付款,故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於105年1月12遭假

扣押本公司銀行存款221仟元。

4.處理宜蘭羅東汽車貸款過程:本公司已於105年01月12日委任律師向法院提出債權不存在及本票係偽造變造

之異議,並向法院聲請解除假扣押。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假扣押大眾商業銀行台北分行銀行存款共計221仟

元。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於105年01月12日委任律師向法院提出債權不存在及本票

係偽造變造之異議,並向法院聲請解除假扣押。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宇加-公告本公司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101517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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