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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大興區委常委涉受賄1100萬 稱受賄銀行卡金條等



溫某 資料圖溫某 資料圖


原大興區委常委 統戰部部長

涉受賄1100萬受審

為相關單位入駐醫藥基地、承接工程提供便利 庭上認罪悔過 稱“貪欲占上風 一邊退一邊收”

法制晚報訊(記者 洪雪)被控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傢房地產、醫藥企業提供幫助,向他人索要、收受銀行卡、現金、金條等,折合人民幣共計1189萬餘元。

今天上午,涉嫌受賄罪的原大興區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溫某在二中院受審。在法庭上,溫某認罪,並稱自己在紀委調查時,主動坦白所有犯罪事實,並檢舉揭發他人犯罪,懇請法庭從輕處罰。

索賄受賄1100萬檢方稱其自首立功

公開資料顯示,42歲的溫某為博士研究生,北臧村鎮黨委書記,生物醫藥基地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北京市大興區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檢方指控,2004年至2014年10年間,溫某利用擔任生物醫藥基地工委書記、團委會主任及兼任大興區北臧村鎮黨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入駐醫藥基地、承接工程提供便利,收受和主動索要張某等26人共計1189萬餘元。包括現金、金條、金月餅宜蘭縣貸款車等。

溫某說,去年8月,市紀委的工作人員將他從辦公室帶走協助調查。他知道自己涉嫌犯罪,主動交代瞭26起受賄行為,並積極退贓。

溫某還說,在8項規定之後,他還退過多筆錢物。為瞭掩飾罪行,還向行賄者寫瞭借條,但是他從沒有想過還錢。接受北京市紀委調查階段,他主動表示這些借條、收條都是假的,並上交給組織。

公訴人當庭也表示,溫某被紀委帶走後,主動坦白罪行,認罪態度較好,全案應認定溫某有自首情節。

在被調查階段,溫某檢舉瞭某區領導王某受賄的犯罪線索。現王某因涉嫌職務犯罪,涉案金額400萬元,被移送審查起訴。

公訴機關認為,溫某有重大立功情節。另外,溫某還檢舉瞭他人搶劫殺人和販毒的犯罪線索。目車貸屏東新埤車貸前這兩起案件已經被移交公安機關。

受審認罪稱受賄有現金、銀行卡和金條

上午9點剛過,庭審提前開始。溫某身穿格子上衣,頭部有些謝頂,兩名辯護人到庭為其辯護。

對於指控的26起受賄、索賄事實,溫某均認罪。在26項犯罪事實中,4起是索賄,款項達765萬,其餘均為受賄。

溫某供述,他是為相關公司和個人提供進駐醫藥基地、辦理土地證件、為傢人安排工作、申請政府補貼等提供幫助收受錢款,溫某稱曾用這些錢為母親和外甥購房。

檢方指控的第一筆賄款系溫某向北京一傢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公司的老板李某輝索要的390萬,他用於給母親在宣武門附近購房。

溫某稱,他經朋友介紹認識瞭李某輝,他說當時自己要為母親買一套房子,自己出一部分,向李某輝索要瞭390萬。後為掩人耳目,溫某讓另一房地產商郭某生打款給李某輝,李某輝取出錢後還給溫某,溫某再交還郭某生。

溫某稱,受賄款有的是現金、有的是銀行卡、有的是金條,收款多在自己和對方的辦公室。“大多數時候有推托,他們堅持給,我還是收下瞭。”收下的財物,他給生物醫藥基地的下屬李某濤、趙某某等人幫其保管。“我就說瞭這是人傢給的,都是給我自己辦事。”溫某稱,這些受賄款並沒有用於業務。

“從我的良知也知道,我的行為是犯罪的,與我的工作我的身份都不符。”溫某稱,2014年案發前,他將部分受賄款退還,“還這些錢跟案發有關系,八項規定後,害怕被查,錢都歸還瞭。”

最後悔過貪欲占上風一邊退一邊收

上午11時,庭審進入最後陳述階段,溫某掏出一張紙念瞭起來:

“從收第一筆賄賂時,我就知道這是犯罪,期間也有退還錢款的行為,但是一邊退一邊收,貪欲占瞭上風。我有勇氣坦白我的罪行,但是我沒有勇氣面對傢人。於是我沒有讓親人來旁聽。他們也用實際行動支持我悔罪,退房借錢退還贓款。我希望審判長給我繼續盡孝的機會,謝謝。”

該案未當庭宣判。

文/記者 洪雪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151023/1454235581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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